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连州市宏图新材料有限公司锅炉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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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连州市宏图新材料有限公司锅炉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连州市宏图新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连州市九陂镇清远民族工业园兴园路南侧二期厂房 |
环评机构: | 广州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计划年产8000万米PVC人造革、4000万米PU/PVC复合人造革,其中年产60000吨革基布作为PVC人造革、PU/PVC复合人造革的原料。而一期建设中包含2台4700kw的天然气锅炉,属于“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类别的“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中的“天然气锅炉总容量1吨/小时(0.7兆瓦)以上的”,因此本项目仅对建设单位一期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总占地面积约103385.25m2,其中一期占地面积约50000m2,总建筑面积68644m2,二期预留用地53385.25m2。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6.67%。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影响: 运营期:依托革基布生产线的员工维持运营,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分别由三级化粪池和隔油隔渣池预处理达标后,进入连州市九陂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本项目新建锅炉无生产用、排水。 大气环境影响: 运营期:燃烧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燃气标准,氮氧化物按照《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工业炉窑、锅炉综合整治重点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461号)要求执行。 声环境影响: 运营期:厂界四周噪声昼间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运营期:危险废物储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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